招聘司機需注意事項:
安排司機面試時,建議同時安排駕駛測試讓僱主了解司機的駕駛態度和對路面狀況的認識,並向合意司機查詢過往的工作經驗及駕駛記分記錄 (即扣分紙)作參考。
車輛及司機保障:
所有車輛必須購買保險,同時亦建議安裝行車記錄儀保障僱主及司機免爭拗; 僱主同時亦需為司機提供勞工保險,萬一發生意外時可向保險公司提供片段。
入職手續:
僱主需準備僱傭合約與司機清楚列明雙方權益,司機需向僱主提供香港身份證、有效的香港駕駛執照及住址證明,僱主收到資料後盡快向勞工保險公司及強積金信託公司提交。
書面僱傭合約清楚列明僱主與僱員的權益,提醒勞資雙方履行合約上的責任,有助避免勞資糾紛。為協助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可參閱勞工處處編印了的「僱傭合約樣本」,供僱主及僱員參考。
該樣本主要涵蓋僱員在《僱傭條例》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及保障。有關這些權益或保障的領取資格及其他詳情,可參閱《僱傭條例》的原文或勞工處編印的《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勞工保障
所有司機或駕駛員照顧員,無論每星期工作時間多少,都可根據《僱傭條例》享有︰
- 法定假日
- 工資的支付及扣薪的限制
如司機或駕駛員照顧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即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 僱主亦需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提供其他保障,例如:
- 休息日
- 有薪年假
- 強積金
- 疾病津貼
-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支付工資
僱主須與司機或駕駛員訂定工資期,並須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支付工資給司機或駕駛員,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七天。
年終酬金及花紅
《僱傭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必須支付年終酬金,包括雙糧、年尾花紅等。如果僱傭合約包括這些條款, 僱主便必須履行。如果年終酬金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支付,應在書面合約內明確註明。
扣薪
根據《僱傭條例》,如司機或駕駛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物品、設備或財產,僱主可扣除工資作賠償,但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以不超過$300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司機或駕駛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更改僱傭條件
僱主如欲更改僱傭條件或向司機或駕駛員建議更改該等條件,必須清楚向司機或駕駛員交代。 如更改條件的細則是以書面形式列出,或僱主接獲司機或駕駛員的書面要求,僱主應將一份載有變更條款的通知書交給司機或駕駛員。
終止合約
僱主在終止僱傭合約或當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到期時,應支付解僱補償。 視乎陪月員或嬰幼照顧員的受僱期、僱傭合約的條款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
-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 代通知金 (如適用)
-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 任何未發放的年終酬金,及該酬金期內按比例的年終酬金
-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如適用)
- 其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款項
法例
《僱員補償條例》適用於所有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訓練合約受僱的全職或兼職僱員, 包括以任何形式聘用的司機或駕駛員。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僱主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工傷補償保險單,以承擔其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就僱員因工受傷所要負的法律責任。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有責任支付補償。
保障範圍
市場上的勞工保險,一般均有承保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下的補償責任。 但僱主應清楚了解其所投保的保單內容,如有疑問,應向保險承保人查詢。
購買勞工保險
僱主須因應僱用期長短,而決定為司機或駕駛員購買哪一種保險計劃 (即短期或長期勞工保險)。 無論購買任何一種保險計劃,僱主有權選擇任何一間保險公司承保。
勞工保險索償流程
- 僱員如在工作期間遇到工傷意外,應即向僱主報告,僱主需填妥類表格2/表格2B後,連同醫生收據正本及病假紙正本交往保險公司,及交往所屬區域的勞工處呈報工傷。
- 若傷者須要覆診,亦應將有關醫生收據正本及病假紙正本交往保險公司。傷者痊癒後,可往勞工處做銷假判傷手續。
- 僱主當收到表格五及表格七(如有)後,即交往保險公司處理賠償。
呈報工傷期限
受傷 ─ 意外起14天內
死亡 ─ 意外起7天內
僱主支付給受傷者的工傷病假工錢及注意事項
僱主應於每次支付工傷補償款項給受傷者時,應要求受傷者簽收該筆款項。
僱主應於正常發薪日將傷者意外時的收入的五分四交給傷者。當收到醫生收據後,僱主應於21天內支付就醫費用給受傷者,每天的醫療費用上限是200元港元。僱主切勿逾期支付,逾期即屬違例。
詳情請參閱 《僱員補償條例簡介》